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仓储合同的必备条款有哪些
释义
    一、仓仓储合同的必备条款有哪些
    1.货物的品名和种类;
    2.货物的数量、质量及包装;
    3.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和时间;
    4.进出库存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
    5.货物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
    6.计费项目、标准和结算方式、银行、帐号、时间;
    7.责任的划分和违约处理;
    8.合同的有效期限。
    法律网提醒您,其中应该注意的是,合同应明确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期限,以便对方作好相应的准备。
    二、仓储合同的种类有什么
    1.一般仓储合同。一般仓储合同是存货人与保管人之间,根据存货人提出的存储计划和保管人的仓储能力,基于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而达成的由保管人保管存货物人的货物,存货人给付保管人一定数额保管费用的协议。一般仓储合同成立,完全是出于存货人与保管人的意思表示一致,是双方自愿协商签订的;
    2.指令性仓储合同。指令性仓储合同,是指存货人与保管人基于国家指令性计划,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诚信的原则而协商达成的仓储合同。
    
    三、仓储合同的成立的必要条件
    1.订立仓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订立合同是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3.以书面形式签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九百零五条仓储合同自保管人和存货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零五条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5 4:5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