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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行政处罚决定书是否能公开
释义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是否能公开
    行政处罚决定书原则上应当公开,但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的,不得公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
    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
    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二、行政处罚决定书有哪些内容
    行政处罚决定书有下列内容: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当事人包括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违法事实与证据是实施行政处罚的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上应当予以载明。
    3.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4.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5.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6.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这是任何法律文书都不可缺少的载明事项。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印章。
    
    三、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生效时间具体是多久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生效时间具体是送达给当事人之日。法律网提醒您,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是自送达给当事人之日起生效,除了处罚决定书上明确了某具体时间履行外,一般均应当立即开始履行决定中载明的义务。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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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7 4: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