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是否有撤销条款 |
释义 | 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是否有撤销条款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是有撤销条款的,法律规定,离婚后对协议约定的财产分割反悔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向法院撤销离婚协议书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财产分割约定中有可以撤销的事由时,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二、夫妻双方财产分割协议书应该怎样写 夫妻双方财产分割协议书应该的写法如下: 1.当事人的基本信息; 2.分割财产性质与基础情况; 3.财产分割的内容与分割范围; 4.分割方式; 5.动产与不动产的支付方式; 6.违约责任与赔偿金等; 7.财产分割协议订立日期等。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 三、双方财产分割协议应遵循的分割原则有哪些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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