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发明专利分案须符合哪些要求 |
释义 | 一、申请发明专利分案须符合哪些要求 发明专利分案申请条件是: 1.未改变原申请的类别; 2.尚在法定期限内; 3.办理手续符合法律规定; 4.提交材料齐全、真实、合法; 5.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 依照本细则第四十二条规定提出的分案申请,可以保留原申请日,享有优先权的,可以保留优先权日,但是不得超出原申请记载的范围。 分案申请应当依照专利法及本细则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分案申请的请求书中应当写明原申请的申请号和申请日。提交分案申请时,申请人应当提交原申请文件副本;原申请享有优先权的,并应当提交原申请的优先权文件副本。 二、发明专利权申请的主体有哪些 发明专利权申请的主体有: 1.发明人。 2.单位。对于职务发明创造来说,专利权的主体是该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所在单位。 《专利法》第六条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 三、发明专利的保护范畴有哪些 发明专利的保护范畴如下: 1.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包括其权利要求的内容; 2.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包括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四条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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