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试用期员工是否应该给予社会保障 |
释义 | 一、试用期员工是否应该给予社会保障 试用期员工是应该给予社会保障。五险是国家法定,只要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就必须缴纳社保,且必须达到当地最低的保险标准。试用期的员工也属于劳动关系,因此也必须按照规定缴纳社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第一、三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二、试用期自离不给工资怎么办 试用期自离不给工资的处理办法如下: 1.协商解决。 2.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单位所在区的劳动监察大队)。 公司不按时支付员工工资的,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立即要求公司支付员工拖欠的工资以及按照拖欠工资的支付25%的经济补偿金。 3.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 4.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 三、试用期可以随时辞职吗 试用期内不可以随时离职,离职前应当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法律网提醒您,单位也可以在试用期结束后辞退员工,理由是员工的试用期的表现不合格,在试用期过后成为正式员工期间,劳动者也可以自行离职,但是需要在离职前的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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