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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通事故调解是否存在时限限制
释义
    一、交通事故调解是否存在时限限制
    交通事故调解的时间有限制的,交通事故调解期限是一个月以内,当事人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期限为十日;有关人员参加调解;由公安机关主持调解。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六条
    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一致书面申请。
    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二、交通事故赔偿民事诉讼时效是多久
    法律网提醒你,交通事故赔偿民事诉讼时效是三年。交通事故属于民事诉讼,因此适用民事诉讼时效,民事时效是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权利被侵犯之日起开始计算。如果受害人向侵权者主张权利,则时效从最后一次主张权利之日起计算。有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可以重新计算诉讼时效。
    
    三、交通事故调解需要对方签字吗
    法律网提醒您,原则上需要对方签字,积极与保险公司联系。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情形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保险责任限额内不负赔偿责任:
    1.受害人的故意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例如:自杀、自残行为,碰瓷等等;
    2.《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相关内容规定的保险车辆本车人员、被保险人;
    3.因发生交通事故而导致的仲裁或诉讼费及与之相关的其它费用;
    4.间接损失,例如:车辆因碰撞而价值减损。
    
    引用法条: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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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30 1:4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