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敲诈勒索罪刑法律实践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
释义 | 一、敲诈勒索罪刑法律实践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敲诈勒索罪刑法律实践中需要注意的问题是行为人实施了敲诈勒索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关键。所谓敲诈勒索,是指以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强行索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此处应把握三点: 1.威胁或者要挟的内容,可以是暴力侵害人身,毁坏财物,也可以是损坏他人的人格、名誉或者揭发隐私及违纪、违法等。 2.威胁或者要挟的作用,是对被害人的精神进行强制,使其产生恐惧心理,被迫在一定期限内或者当场交出财物; 3.威胁、要挟的方式没有限制,既可以向被害人当面实施,也可以通过书信、电话或者他人转达等其他方式实施,但只要使被害人知道即可。 二、敲诈勒索和诈骗罪的区别有什么 法律网提醒您,敲诈勒索和诈骗罪的区别有: 1.客体不同:敲诈勒索罪不仅侵犯公私财物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 2.客观表现不同:诈骗罪在行为上着重于“骗”,即采取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而敲诈勒索罪强调“敲”,即实施了威胁、要挟、恫吓等行为。 3.受害人交出财物的主观状态不同:诈骗罪受害人是受到欺骗后“自愿”交出财物;而敲诈勒索罪受害人是因害怕“被迫”交出财物。 4.立案标准不同:诈骗罪,数额较大为三千元以上;数额巨大为五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为二十万元以上;敲诈勒索罪,数额较大为二千元以上;数额巨大为二万元以上。 5.刑期不同:诈骗罪可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而敲诈勒索罪最高刑期为10年有期徒刑。 三、敲诈勒索罪的特征是什么 敲诈勒索罪的特征有: 1.侵犯的各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 3.犯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必须具有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的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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