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定生产销售假药罪的什么标准 |
释义 | 一、判定生产销售假药罪的什么标准 判定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如下标准: 1.生产、销售假药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且以营利为目的; 3.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和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 4.客观方面体现为不违反国家的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二、生产销售假药罪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生产销售假药罪最新量刑标准是: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三、生产、销售假药罪的追诉时效 法律网提醒您,生产、销售假药罪的追诉期为二十年,因为本罪的法定最高刑为死刑。 《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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