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程序是什么 |
释义 | 一、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程序是什么 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程序如下: 1.医患双方协商后共同向市医学会提起鉴定申请,或患方向医疗行政部门投诉由医疗行政部门移交医学会鉴定,或由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委托医学会鉴定。 2.医学会受理鉴定委托。 3.由申请一方或双方交纳鉴定费。 4.医学会通知双方提交陈述书、答辩书及鉴定所需材料。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发生医疗纠纷,医疗机构应当告知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下列事项: (一)解决医疗纠纷的合法途径; (二)有关病历资料、现场实物封存和启封的规定; (三)有关病历资料查阅、复制的规定。 患者死亡的,还应当告知其近亲属有关尸检的规定。 二、医疗事故的诉讼时效还是多久 医疗事故的有效时间一般是三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医疗事故诉讼时效期限为三年。我国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解决什么问题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解决如下问题: 1.该医疗程序、用药等方面否符合相关法律以及行为规范; 2.病历资料是否存在伪造、篡改等痕迹; 3.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4.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的过错程度; 5.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解决的其他问题。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2]《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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