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施工合同未备案的风险有哪些 |
释义 | 一、施工合同未备案的风险有哪些 可能会导致拿不到工程款。备案与否在工程款结算方面有很大影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四条 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订立的数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均无效,但建设工程质量合格,一方当事人请求参照实际履行的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实际履行的合同难以确定,当事人请求参照最后签订的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施工合同必须包括以下哪些条款 法律网提醒,施工合同应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的具体信息,比如工程范围、造价、质量要求等; 2.工程时间期限,比如工期、开工时间、竣工时间等; 3.相关资料与材料的提供责任; 4.履行保存和支付方式。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五条规定,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 三、工程施工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哪些 工程施工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发包人的责任如下: 1.做好施工前的一切准备工作,确保建设承包单位准时进入施工现场。 2.向承包人提供符合质量的材料、设备,因提供的材料质量存在瑕疵和提供的设备不符合要求而延误工期,造成质量责任的,应承担责任。 3.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检查。 4.组织验收。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及时组织验收。 5.支付价款,接收工程。 6.交付使用。发包方对承包方完成的建设工程项目,经验收合格,支付价款后应及时交付使用,发挥建设工程效益。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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