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施工合同有哪些必要内容 |
释义 | 一、施工合同有哪些必要内容 施工合同应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的具体信息,比如工程范围、造价、质量要求等; 2.工程时间期限,比如工期、开工时间、竣工时间等; 3.相关资料与材料的提供责任; 4.履行保存和支付方式。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五条规定,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二、施工合同的特点是什么 施工合同的特点是: 1.施工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 2.施工合同的主体具有特定性,承包人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具有法人资格; 3.施工合同是要式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 三、施工合同无效后会有哪些法律后果 施工合同无效需要承担以下后果: 1.当事人因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不能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2.当事人对施工合同无效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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