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什么行为会侵犯他人的生育权 |
释义 | 一、有什么行为会侵犯他人的生育权 会侵犯他人的生育权的行为如下: 1.未经妇女同意强行让妇女堕胎的; 2.人工授精未经妇女同意进行销毁; 3.恶意攻击妇女导致妇女堕胎的等行为。 绝对不能把妻子未经丈夫同意堕胎的行为视为侵犯丈夫的生育权,因为妻子有生育的权利和不生育的权利,若把妻子未经丈夫同意堕胎的行为视为侵犯丈夫的生育权则属于把妻子当成“生育机器”而非一个自然人。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第九百九十一条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 二、生育权的内容 生育权的内容具体如下:选择生育、选择不生育、中止生育、健康和生殖健康等。根据相关规定,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公民有权利选择生育与不生育,不生育也不应当受到歧视。夫妻双方各自都享有生育权,只有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共同行使这一权利,生育权才能得以实现。 三、生育权的相关解释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公民的生育权是一项基本的人权,公民的生育权是与生俱来的,是先于国家和法律发生的权利。作为人的基本权利,生育权与其他由宪法、法律赋予的选举权、结社权等政治权利不同,是任何时候都不能剥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指出: “国家推行计划生育,对公民来说不是强制性义务,是倡导性义务,主要采取国家指导、群众自愿,因此必须从鼓励和提倡入手。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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