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如何判定走私废物罪的成立
释义
    一、如何判定走私废物罪的成立
    走私废物罪认定标准:
    1.主体是一般主体;
    2.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
    3.侵犯的客体是海关监管制度和国家禁止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和气态废物进境的制度;
    4.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违反海关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逃避海关监管,将境外的固体废物、液态废物、气态废物运输进境的行为。
    二、走私废物罪既遂一般要如何判刑
    法律网提醒您,走私废物罪既遂一般要如下判刑:情节严重的,对行为人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对行为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逃避海关监管将境外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和气态废物运输进境,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三、走私废物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走私国家禁止进口的废物或者国家限制进口的可用作原料的废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走私国家禁止进口的危险性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分别或者合计达到一吨以上不满五吨的;
    (二)走私国家禁止进口的非危险性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分别或者合计达到五吨以上不满二十五吨的;
    (三)走私国家限制进口的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分别或者合计达到二十吨以上不满一百吨的;
    (四)未达到上述数量标准,但属于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使用特种车辆从事走私活动,或者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等情形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十四条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6 9:2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