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提起销售假药罪必须满足哪些条件 |
释义 | 一、提起销售假药罪必须满足哪些条件 提起销售假药罪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侵犯了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以及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 2.行为人违反国家的药品管理法律与法规,实施了销售假药的行为。 3.犯罪主体为一般个人和单位。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是出于营利的目的。 二、生产劣药与生产假药罪的区别有哪些 生产劣药与生产假药罪的区别有: 1.犯罪对象不同。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对象只能是劣药,而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对象只能是假药。假药和劣药的范围由《药品管理法》明确规定。 2.构成犯罪的标准不同。生产、销售劣药行为只有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才构成犯罪,在犯罪形态上属结果犯。生产、销售假药行为只要足以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就构成犯罪,在犯罪形态上属危险犯。 3.两种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不同,处罚也不同。劣药的实质是药品质量和使用效能达不到标准规定和预期治疗效果,而假药多数情况下是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假药”往往比“劣药”对人体造成的危害大,因而生产、销售假乡罪的法定刑要重于生产、销售劣药罪,前者法定最高刑为死刑,后者为无期徒刑。 ![]() 三、销售假药犯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法律网提醒您,生产、销售的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 1.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2.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 3.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 4.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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