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经济补偿金支付的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一、经济补偿金支付的条件是什么 经济补偿金支付条件: 1.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提出和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辞退; 4.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续订; 5.用人单位破产重整; 6.其他。 二、经济补偿金包含哪些费用 法律网提醒您,经济补偿金包含费用有: 1.职工本人的月工资表中的基本工资; 2.职工本人的年合同工资表中的总工资数额除12为月基本工资; 3.职工本人的年薪除12为月基本工资; 4.企业所有职工的平均基本工资; 5.企业所有职工的所有收入的月平均数; 6.职工本人所有工资性收入(包括基本工资、加班工资、加薪、奖金、劳保、节假日中的各种福利、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医保金、伙食补助、误攴补助、外勤补助、出差补助、工种补助、营养补助、交通费、通讯费等等); 7.职工本人的档案工资; 8.职工本人上年度的所有的收入等等。 ![]() 三、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的区别是什么 赔偿金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给予的赔偿。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付给劳动者的失业补偿。 用人单位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了赔偿金的,不需要再向劳动者另行支付经济补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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