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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哪些是使股权转让无效的情形
释义
    一、哪些是使股权转让无效的情形
    常见的无效情形主要有如下四种:
    1.违反公司法关于现有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规定。股权转让需要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放弃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方可转让,否则股权转让协议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2.违反公司章程规定。若公司章程中对股权转让有限制性的规定,而已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违反了该限制性规定,则股权转让协议无效。
    3.违反特别规定。有些特殊性质的股权如国有股,法律对其转让有明确规定,若已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违反了该规定,则股权转让协议无效。
    4.侵犯了股权共有人的权益。若股权出让的股权为共有财产,而股权转让行为未经共有人的书面同意,则股权转让协议也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二、股权转让变更要交税吗
    股权转让变更要交税。转让方是法人的,应当交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以及印花税,转让方是个人的,应当交纳增值税、印花税以及个人所得税。股权转让所得属于个人所得中的财产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股权转让的操作流程有哪些
    法律网提醒您,股权转让的操作流程如下:
    1.需要与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股权转让价格、交接、债权债务、股权转让款的支付等事宜,转让方与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上签字盖章;
    2.股东对于相关股份转让给第三方,放弃优先购买权,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或证明;
    3.召开老股东会议,经过老股东会表决同意,免去转让方的相关职务;
    4.召开新股东会议,经过新股东会表决同意,任命新股东的相关职务;
    5.在上述文件签署后30日内,向税务部门交纳相关税款,再向公司注册地工商局提交《股权转让协议》、新的《公司章程》等文件,由公司股东会指派的代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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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20:5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