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专利被驳回,如何提出复审申请 |
释义 | 一、申请专利被驳回,如何提出复审申请 申请专利被驳回提出复审申请的方式是可以在收到驳回申请的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提交复审请求书,并说明理由,必要时应当附具相关证据。专利复审委员会进行审查,若不符合规定的,将不予受理并通知当事人;若请求书出现格式错误的,应当在指定期限内改正。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条依照专利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的,应当提交复审请求书,说明理由,必要时还应当附具有关证据。 复审请求不符合专利法第十九条第一款或者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专利复审委员会不予受理,书面通知复审请求人并说明理由。 复审请求书不符合规定格式的,复审请求人应当在专利复审委员会指定的期限内补正;期满未补正的,该复审请求视为未提出。 二、专利申请的原则 1.形式法定原则。申请专利的各项手续,都应当以书面形式或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规定的其他形式办理,否则不产生效力。 2.单一性原则。也称为"一发明一申请原则",是指一份专利申请文件只能就一项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 3.先申请原则。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4.优先权原则。 ![]() 三、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的原因有哪些 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的原因有: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2.发明专利已经在外国提出过申请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要求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提交该国为审查其申请进行检索的资料或者审查结果的资料;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提交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3.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后,认为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应当通知申请人,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陈述意见,或者对其申请进行修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答复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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