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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处理工伤如何应对旧伤复发的情况
释义
    一、处理工伤如何应对旧伤复发的情况
    处理工伤应对旧伤复发的情况的方式是:劳动者工伤复发后,造成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再次申请伤残鉴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1.工伤复发前鉴定为1-4级的不得终止合同,应当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2.工伤复发前鉴定为5-6级的保留用工关系,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每月发放伤残津贴。但职工可以提出终止合同,并一次性付清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3.工伤复发前鉴定为7-10级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一次性付清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二、工伤复发可以休息多长时间
    工伤复发可以休息的时间指停工留薪期,根据员工受伤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需要延长的,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员工工伤复发,需要治疗的,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享受工伤医疗待遇;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的规定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工伤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按照《停工留薪期目录》,确定工伤员工的停工留薪期,并在停工留薪期内按月支付工伤员工原工资福利待遇。
    
    三、工伤旧伤复发交通费是否可以报销工伤
    旧伤复发交通费是不可以报销的。法律网提醒您,在本市实行工伤保险统筹后,用人单位已参加工伤保险的因工负伤或者首次确诊为职业病的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籍的国有和集体所有制单位在职职工或退休人员,原工伤伤情或者职业病病情发生变化,需要继续进行工伤治疗的,可提出旧伤复发鉴定申请。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2]《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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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5 10:3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