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诉讼法中的起算时间如何计算 |
释义 | 一、行政诉讼法中的起算时间如何计算 行政诉讼法中的起算时间计算如下: 行政诉讼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期间以时、日计算的,其开始的时、日不计算在期间内,而应从开始时、日的次时、次日起算; 2.期间以月、年计算的,其起算以日为标准,经过期间的实际月数或年数,以与开始期对应的那一日为期限届满。而不是以月的第一天起算。 二、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包括哪些 法律网提醒您,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包括以下几点: 1.请求判决撤销或者变更行政行为; 2.请求判决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 3.请求判决确认行政行为违法; 4.请求判决确认行政行为无效; 5.请求判决行政机关予以赔偿或者补偿; 6.请求解决行政协议争议。 三、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联系与区别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联系与区别在于: 1.性质不同。行政复议是一种行政行为;行政诉讼属于司法行为。 2.受理机关不同。行政复议的受理机关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属的人民政府或其上一级主管部门。而受理行政诉讼的机关则是人民法院。 3.受理范围不同。凡是能够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争议,行政相对人都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而法律规定行政复议裁决为终局决定的,当事人不得提起行政诉讼。 4.审查力度不同。人民法院只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而一般不审查其是否适当,复议机关不仅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而且还要审查其是否适当。 5.审理依据和对所涉及的抽象行政行为之间矛盾的处理不同。 6.审理程序不同。这就为大家解答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这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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