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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什么情况可以申请行政诉讼
释义
    一、什么情况可以申请行政诉讼
    存在以下情况的,当事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其他情况。
    二、行政诉讼案件立案后多久开庭审理
    行政诉讼案件立案后多久开庭审理不确定。法律网提醒您,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行政诉讼案件从开庭到立案的时间法律是没有规定的,但法院应该从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有先后顺序吗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没有具体的先后顺序。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提出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是行政纠纷的一种重要救济措施,如果行政复议还解决不民纠纷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复议机关为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诉讼法院为做出具体行政行为机关所在地法院。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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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16:0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