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天津工伤鉴定需要的材料 |
释义 | 一、天津工伤鉴定需要的材料 天津工伤鉴定需要的材料如下: 1.《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2.工伤职员身份证明,例如身份证; 3.4张近期一寸彩照; 4.《工伤认定决定书》/老工伤人员身份审核确认表; 5.相关医疗材料,例如医学诊断证明、职业病诊断证明、门诊病历等; 6.《停工留薪期确认通知书》(延长停工留薪期和伤残等级鉴定); 7.伤残军人证(革命伤残军人旧伤复发); 8.亲属关系证明(申请人为被鉴定人近亲属,或申请供养亲属鉴定); 9.伤与非伤鉴定通知书和事故经过说明(申请伤与非伤界定); 10.初次鉴定结论书、结论通知书、初次鉴定伤残证(申请再次鉴定)。 二、工伤鉴定最长时间多久 工伤鉴定最长时间一般是60日做出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三、工伤鉴定费一般需要多少钱 工伤鉴定费一般需要的费用标准由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按每例收取200元劳动鉴定费。法律网提醒您,因工负伤、患职业病职工的鉴定费由职工所在单位负担;因病、非因工负伤办理退休退职职工的鉴定费,结论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费由职工所在单位负担;否则,由申请方负担鉴定费。对鉴定不服申请复鉴的,复鉴改变原鉴定结论的,由原鉴定方支付鉴定费,复鉴不改变原鉴定结论的由申请方支付鉴定费。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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