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离婚证民政局可以办吗 |
释义 | 一、办离婚证民政局可以办吗 办离婚证民政局可以办。具体情如下: 1.双方提出离婚书面申请,出示证件。 2.双方对家庭财产处理、子女抚养、父母赡养、债权、债务等问题达成书面协议。 3.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 4.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登记证处理表,登记机关审查。 5.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即可领取《离婚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办理离婚证的条件是什么 1.双方自愿离婚; 2.双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4.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5.婚姻关系合法有效; 6.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三、离婚证用留着吗? 离婚证用留着。法律网提醒您,离婚证在婚姻关系解除后还有许多作用。 1.离婚证可以证明双方不再存在婚姻关系; 2.再次结婚时,离婚证可以作为无配偶证明使用; 3.在离婚之后,需要迁移户口的,需要离婚证作为证明; 4.在离婚之后,需要办理夫妻房产过户的,需要用到离婚证。 5.再婚之后,如果生孩子要领准生证的,需要向计生部门出示离婚证。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