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事业单位人员醉驾被拘役会不会开除 |
释义 | 一、事业单位人员醉驾被拘役会不会开除 事业单位人员醉驾被拘役不会开除。 但是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会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 法律依据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其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二、醉驾发生事故怎么办 法律网提醒您,醉驾发生交通事故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并且驾驶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立即组织车上人员疏散到路外安全地点,避免发生次生事故。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第十三条规定,发生死亡事故、伤人事故的,或者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 (二)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三)驾驶人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嫌疑的; (四)机动车无号牌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号牌的; (五)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七)有证据证明事故是由一方故意造成的。 ![]() 三、醉驾发生事故保险理赔吗 依据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醉驾属于保险免陪的情形,保险先行垫付赔偿费用的,有权向责任人追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2]《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一十三条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 [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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