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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监外执行与缓期执行有何区别
释义
    一、监外执行与缓期执行有何区别
    监外执行与缓期执行的区别是:
    1.适用的范围不同:监外执行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缓刑适用的范围则小于监外执行;
    2.法定条件不同:监外执行以有碍关押执行的法定情况,也就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为条件。而缓刑则是以不致再危害社会为条件;
    3.判决制度不同:监外执行是在判决确定以后才适用的变通执行方法,在判决宣告和刑罚执行期间均可适用,并不具有考验期。而缓刑则是附条件的不执行原判决刑罚的制度,在判决刑罚的同时即可宣告;
    4.执行期限不同:适用监外执行的条件一经消失,即应收监执行,差别只是执行的场所不同。而缓刑只有在考验期限内再犯新罪或者被发现漏罪,或者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有关规定的,才能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刑罚,除此以外不再执行原判刑罚。
    二、监外执行办理需要多久
    办理监外执行需要二十个工作日。法律网提醒您,监狱、看守所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的申请,然后由批准机关在收到材料后的十五个工作日以内作出决定,准予监外执行的,在五个工作日以内将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书送达监狱、看守所。
    
    三、监外执行能外出打工吗
    监外执行能外出打工,但是必须说明去向和时间,经过社区矫正机构同意。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
    (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
    (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
    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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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5 23:1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