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变更法人劳动合同也要变更吗 |
释义 | 一、变更法人劳动合同也要变更吗 法人变更之后劳动合同一般不要更改,用人单位变更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二、变更法人需要哪些资料 公司及企业的法人若需要进行变更的,所应当提交至工商部门的材料包括有:申请书;申请人资格文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相关文件;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或者合伙企业合伙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申请人资格文件、自然人身份证明; (三)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相关文件; (四)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章程或者合伙企业合伙协议; (五)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市场主体类型分别制定登记材料清单和文书格式样本,通过政府网站、登记机关服务窗口等向社会公开。 登记机关能够通过政务信息共享平台获取的市场主体登记相关信息,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 三、变更法人章程怎么变 法律网提醒您,变更法人章程的变更流程如下: 1.提出章程的修改草案; 2.法人的股东会对章程修改条款进行表决; 3.如果法人章程的修改内容涉及需要审批的事项的,应当依法报政府主管机关批准; 4.如果法人章程的修改内容涉及需要登记事项的,应依法报法人的登记机关核准,并办理变更登记;不涉及登记事项的,需送登记机关备案; 5.如果章程的修改内容涉及需要公告事项的,应依法进行公告。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一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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