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对离婚诉讼不立案怎么办 |
释义 | 一、法院对离婚诉讼不立案怎么办 法院对离婚诉讼不立案如下处理: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法律详细规定是,法院对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二、诉讼离婚起诉费用多少 诉讼离婚起诉费用是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诉讼费用,是指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依法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和支出的费用,包括案件的受理费、申请费和其他诉讼费用。诉讼费用中案件的受理费,属于当事人应交纳的费用,而诉讼中的其他费用,则属于当事人应支出的费用。 三、离婚诉讼准备什么资料 离婚诉讼准备的资料如下: 1.起诉状; 2.身份证原件; 3.能够证明夫妻关系的证明材料; 4.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 5.有子女的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本等;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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