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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伤公司赔偿的费用有哪些
释义
    一、工伤公司赔偿的费用有哪些
    工伤公司赔偿的费用包括了:
    1.职工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2.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3.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向工伤职工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二、个人工伤申请流程有哪些内容
    1.当事人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交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
    3.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4.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将《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工伤司法鉴定费用最新标准
    工伤司法鉴定费用最新标准是500-700左右。法律网提醒您,职工工伤劳动能力鉴定费,收费标准由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
    1.工伤鉴定费用一般在500元左右。职工工伤劳动能力鉴定费,收费标准由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
    2.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初次鉴定收费一般在280元至600元/人次之间,鉴定中需要进行检查诊断的,在指定医疗机构检查诊断费用另计;
    3.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再次鉴定收费一般在350元至1200元/人次之间。所在地具体标准,建议咨询当地人社局。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一十七条
    [2]《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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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22:1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