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去办手续需要多久 |
释义 | 一、离婚去办手续需要多久 离婚去办手续需要三十日。协议离婚的,需要经过三十日的婚姻冷静期,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的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父母离婚了,未成年子女谁来抚养 父母离婚了,未成年子女谁来抚养如下: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法律网提醒您,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 4.父母双方对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5.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三、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要带哪些材料 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要带的材料有: 1.身份证件 2.夫妻双方各自所持的结婚证(各一本)。 3.夫妻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4.夫妻双方各提交两张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单人照片。照片应当为证件照,且为同一底版。 5.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该申请书由婚姻登记机关提供格式版本,当事人到现场填写即可。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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