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的争取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一、离婚后孩子抚养权的争取条件有哪些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的争取条件如下: 1.未满两周岁的孩子优先由母亲抚养; 2.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3.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4.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六条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二、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变更吗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变更,而且是随时可以变更。法律网提醒您,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协商变更,另一种是起诉变更。协商变更指的是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子女抚养权变更协议。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三、起诉孩子抚养权的程序如何规定 起诉孩子抚养权的程序如下: 1.撰写民事起诉状,收集相关证据材料; 2.携带上述材料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法院受理后对于符合起诉条件的,会依法立案。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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