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书法律条款有哪些内容 |
释义 | 一、劳动合同书法律条款有哪些内容 劳动合同书法律条款有的内容如下: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居民身份证; 3.工作内容; 4.劳动报酬; 5.社会保险; 6.职业危害防护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二、劳动合同不能约定内容的情形 劳动合同中不能约定下列内容: 1.用人单位不能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的权利; 2.不能约定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 3.以及不能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等。 三、劳动合同生效的条件 一份劳动合同发生法律效力必须具备一些条件,这些条件包括: 1.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法定的资格。 2.劳动合同的内容和形式必须合法。 3.劳动合同需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订立。 法律网提醒,订立劳动合同的双方必须意思表示真实,任何一方采用欺诈、胁迫等手段与另一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一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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