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房产证强拆怎么赔偿 |
释义 | 一、没有房产证强拆怎么赔偿 没有房产证强拆怎么赔偿,具体情况如下: 无证房屋被强拆的,如果是违法的建筑,行政机关依法进行强制的,不能获得补偿。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 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二、有房产证强拆怎么办 申请行政复议。房子被强拆之后一般有以下两种赔偿费用: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别墅被拆迁房屋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拆迁别墅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规定,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三、行政强拆属于哪种行政行为 行政强拆属于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之一,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法律网提醒您,行政机关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应当按照行政强制法规定的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一般程序操作。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 [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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