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产假休息几个月? |
释义 | 一、产假休息几个月? 产假休息三个月,具体如下: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晚育的(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或者实行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为晚育),增加产假30天; 5.女职工怀孕2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产假15天;怀孕2个月以上4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产假30天;怀孕4个月以上终止妊娠的,产假42天 6.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增加产假30天。 二、休产假有没有工资 法律网提醒,产假有工资。产假期间的工资按如下方式计算: 1.保胎假,休假期间工资按照病假发,但是需要医院开具相应的证明。 2.产前15天休假,工资按照每月实际工资的八成发。 3.产假,领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由你本在所在公司向社保处申报工资基数有关,所以实际得到的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并不相等。当然两者也不能同时享有。如果你得到的产假工资高于生育津贴,高出的部分不扣除,若低于生育津贴,则由公司自行补足差额。 4.哺乳假,六个半月按照工资的八成发,如果还有延长,则按实际工资的七成发。 三、休产假期间被辞退怎么处理 产假期间劳动者被违法解雇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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