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财产协议需要公证吗 |
释义 | 一、离婚财产协议是否需要公证 离婚财产协议是不需要公证的。离婚协议书只要合法、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经登记机关备案后生效,对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因为离婚协议书以双方离婚为生效要件,即便离婚协议书经过公证,但双方没有办理离婚登记,没有把离婚协议书在民政局备案,这份离婚协议仍然没有生效。 二、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包括哪些内容 法律网提醒您,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 1.协议各方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所地等; 2.协议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形成共有的原因和分割理由; 3.被分割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4.分割财产的原则、方式、方法、标准; 5.各协议人分得之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6.分割后财产的交付和转移条件; 7.价格补偿和债务承担问题; 8.违约责任; 9.其他事宜,例如办理登记和批准手续的问题,涉及第三人的问题等。 ![]() 三、离婚协议书可以执行吗 离婚协议书不可以执行。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不属于可由法院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不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能强制执行的情形如下: 1.义务人没有按照判决、裁定确定内容履行义务; 2.申请执行的民事判决、裁定必须已经生效; 3.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可执行的内容; 4.申请执行人必须是法律文书规定的权利人或者权利承受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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