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产什么时候开始继承 |
释义 | 一、遗产什么时候开始继承 遗产应从被继承人死亡的时候开始继承。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继承权的放弃,是指继承人作出的放弃其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的意思表示。 《民法典》规定遗产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如果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二、遗产办理继承时必须先办理什么 遗产办理继承时必须先办理继承权公证:继承人应先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需以下材料: 1.继承人的居民身份证; 2.被继承人与继承的身份关系证明; 3.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4.被继承人的遗产的所有权证明; 5.遗嘱原件或者法定继承的协议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第三十条,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 三、遗产继承必须要公证吗 遗产继承不是必须要公证。遗产继承作为一种继承方式在很多情况下都是不需要公证的,当然,如果需要公正的也可以到专门的公证机构去办理,相关程序参照法律依据。法律网提醒您,公证不是遗产继承的必经程序。但为了以防对财产继承发生纠纷,可以对遗产继承进行公证。所以,只要合法就具有法律效力,不需要公证。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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