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赡养费从什么时候开始支付 |
释义 | 一、父母赡养费从什么时候开始支付 父母赡养费从什么时候开始支付,法律并没有规定。 给付赡养费的起算时间应从父母丧失劳动力并且生活没有保障时开始。我国法律并未明确规定赡养费多大岁数开始给。 有经济负担能力的成年子女,在父母需要赡养时,都应依法尽力履行这一义务,直至父母死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九条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给付赡养费等权利。 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二、支付赡养费的标准 法律网提醒您,赡养费标准是按照当地经济水平、被赡养人的实际需求、赡养人的经济能力予以确认。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的义务,应当履行对父母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 赡养费的给付内容,具体如下: 1.老年人基本赡养费; 2.老年人的生病治疗费用; 3.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护理费用; 4.老年人的住房费用; 5.必要的精神消费支出; 6.必要的保险金费用。 ![]() 三、不给赡养费可以继承吗 可以继承。但是有赡养能力和有赡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被赡养人婚姻关系变化或其它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一十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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