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诉讼法提起诉讼的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一、行政诉讼法提起诉讼的条件有哪些 行政诉讼法提起诉讼的条件有: 1.提起行政诉讼的只能是作为具体行政行为相对方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被告应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 3.符合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受案范围; 4.符合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5.原告应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所谓“事实根据”是提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事实和理由。 二、行政诉讼证据有哪些种类 行政诉讼证据的种类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意见以及勘验笔录、现场笔录等。且所有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电子数据; (五)证人证言; (六)当事人的陈述;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以上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 三、行政诉讼多久结案 行政诉讼一般需要六个月结案。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行政诉讼法》对于审限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一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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