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如何办理手续 |
释义 | 一、夫妻离婚如何办理手续 夫妻离婚如下办理手续: 一协议离婚的,双方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二是双方无法协议离婚的,一方可选择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离婚诉讼开庭后可以撤诉吗 离婚诉讼开庭后可以撤诉。法律网提醒您,起诉离婚后,原告若是反悔了,可以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可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申请撤诉是当事人的权利,但是否准许,由法院审查后以裁定的形式告知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三、提起诉讼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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