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诉讼费一定是败诉方承担吗 |
释义 | 一、诉讼费一定是败诉方承担吗 诉讼费不一定是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胜诉方自愿负担的除外。而且根据民法自由平等的精神,离婚诉讼、调解诉讼案件的诉讼费用是可以协商处理的。还有其他一些例外的情况。例外的情况有: 1.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2.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3.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二、法院诉讼费按什么标准收 法院诉讼费按《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的标准收。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 三、撤诉后诉讼费给退吗 法律网提醒,撤诉后诉讼费是给退还一半。撤诉是指当事人放弃本次起诉的一种行为,在起诉之时当事人需要先缴纳诉讼费,撤诉之时就返还一半的诉讼费。撤诉并不代表当事人放弃自己的诉讼权利,撤诉之后当事人仍旧有权再次起诉。 引用法条: [1]《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一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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