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个人可以办几次取保候审 |
释义 | 一、一个人可以办几次取保候审 一个人可以办几次取保候审在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的。取保候审申请的次数,法律对此没有明确规定限制。取保候审指在刑事诉讼中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二、哪些情况可以取保候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法律网提醒您,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三、取保候审会对以后有什么影响吗 取保候审会对以后不一定有影响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有犯罪事实的,会被公安机关变更强制措施并逮捕,如果受到刑事处罚留下案底的,可能会对个人、子女、配偶的升学、入伍、就业等方面有影响。法律规定,曾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行政拘留的公民,不得征集服现役。 二是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将解除取保候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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