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下需要做医疗事故鉴定 |
释义 | 一、什么情况下需要做医疗事故鉴定 下列情况下需要做医疗事故鉴定: 1.有因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过失导致医疗纠纷的行为; 2.需要有医疗损害结果的发生; 3.双方当事人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4.双方共同向医疗事故鉴定机构提出申请。 二、医疗纠纷医疗事故鉴定标准 医疗纠纷医疗事故鉴定标准如下: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条规定,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 三、对医疗事故鉴定结果不服该怎么办 不服医疗事故鉴定结果当事人可以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法律网提醒您,再次鉴定仅限于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且当事人应当在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提出书面申请。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 引用法条: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条 [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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