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财产转移办法有何种 |
释义 | 一、离婚财产转移办法有何种 离婚财产转移办法有: 1.直接隐瞒;对于当事人一方名下的银行存款、不动产、公积金、股票基金债券等,在另一方不知道的情况下,己方往往采取隐瞒的方式,拒不申报也不告知己方的财产状况,致使对方无法分割到应有的夫妻共同财产。 2.私自转移;未经配偶同意,私自转移各类资产,包括: (1)转移存款:如以一次或分多次的形式,在一定的时间内,以不同的数额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存款或股票帐户资金等取出或转帐到他人名下,导致离婚时其名下并无银行存款可分。 (2)虚假过户:没有实际的买卖或赠与关系,与他人串通,包括将不动产、公司股份、车辆等过户到第三人名下(该第三人一般是亲戚或朋友),他人为名义上所有者,但实际上所有权和控制权仍在自己,致使配偶一方无法分割到财产。 (3)变卖资产:将己方名下资产通过中介或他人介绍出卖给第三人,取得现金,规避配偶分割资产。 (4)私赠他人:包括赠与给婚外情人或其他有暖昧关系的第三者,或者赠与给其他熟悉的人,导致夫妻财产的减少。 二、离婚转移财产起诉可以吗 可以;在离婚诉讼中,一旦发现对方有转移财产的行为和迹象应该立即采取法律措施,进行诉讼财产保全。如果对方已经将财产转移那么需要搜集必要的证据如银行财产流向,房产交易信息等。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法律网提醒您,当事人在离婚之前搜集证据、进行财产保全是非常关键的维权手段。通常最好维权方式就是在离婚诉讼前就把相关证据搜集好,尤其是财产方面的证据,还需要预防对方恶意转移财产的风险法院根据申请,对当事人申请保全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或冻结。使对方失去了对该财产的支配权或转让权。 ![]() 三、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 3.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 4.平等均分原则; 5.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