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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过度医疗应该怎么维权
释义
    一、过度医疗应该怎么维权
    过度医疗应该通过自愿协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提起诉讼等方式维权。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脱离病人病情实际而进行的检查、治疗等医疗行为,属于过度医疗。
    二、过度医疗损害赔偿标准
    过度医疗损害赔偿标准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医疗损害责任原则是什么
    医疗损害责任原则一般是过错原则。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律网提醒您,符合法定情形的,适用过错推定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引用法条: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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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23:4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