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失踪以后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该怎样确定 |
释义 | 一、父母失踪以后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该怎样确定 父母失踪以后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确定,由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民政部门同意并且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担任监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二、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以未成年人自己选择吗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一般不可以未成年人自己选择。法律网提醒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的法定继承人应当为父母,若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 三、监护人的职责有哪些 1.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 2.管理和保护被监护的财产,代理被监护人的民事活动,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人发生争执时,代理其进行诉讼; 3.对被监护进行管理和教育,对被监护人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4.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5.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6.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7.其他法定责任。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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