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立遗嘱一般需要注意哪些 |
释义 | 一、立遗嘱一般需要注意哪些 立遗嘱一般需要注意的是: 1.应当在遗嘱中指定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应当明确继承人的姓名。法律网提醒您,如果是法定继承人中的任何一个,则为遗嘱继承;如果是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则属于遗赠,也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 2.应当说明遗产分配的具体办法或者份额。 立遗嘱安排自己的身后事,本是为了避免继承人之间因为遗产而纠纷甚至影响家庭和睦。 3.在遗嘱中处分的财产只能是属于个人的私有财产。 二、立遗嘱必须要子女签字吗 立遗嘱不需要子女签字,子女签字与否不影响遗嘱的生效。遗嘱的生效要件: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 三、遗嘱人立遗嘱的条件是什么 遗嘱人立遗嘱的条件是: 1.遗嘱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 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2.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因不是遗嘱人真实的意思表示而无效。伪造的遗嘱不是被继承人的意思表示,即使伪造的遗嘱没有损害继承人的利益,或并不违背被继承人的意思表示,也属无效。遗嘱被篡改的,被篡改的部分无效,但不影响遗嘱中未被篡改内容的效力。 3.遗嘱的内容符合法律规定或者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