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申报多长时间内申报 |
释义 | 一、工伤申报多长时间内申报 工伤申报三十日天内申报,从劳动者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开始计算;如果单位没有按规定去提出申请,则劳动者一方的工伤申报时效是一年内,起算时间与单位提出申请时一致。 二、申报工伤的条件 申报工伤的条件如下: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是指法律规定或者单位要求职工工作的时间;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构成工伤限于发生在工作场所内的事故伤害;在工作场所以外的事故伤害一般不构成工伤;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三、工伤认定后医药费怎么报销 法律网提醒您,工伤认定后医药费的报销是职工所在的单位或者职工一方可以直接向社保经办机构等机构提出报销的申请,并提交工伤认定决定书、医疗费的缴费单据等材料;经该机构审核通过的,就可以报销相应的工伤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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