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可变更合同的变更权 |
释义 | 可变更合同的变更权 合同的变更仅指合同内容的变更,合同主体的变更称为合同的转让。 1、《合同法》第79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2、合同权利的转让是指不改变合同权利的内容,由债权人将权利转让给第三人。债权人既可以将合同权利的全部转让,也可以将合同权利部分转让。合同权利全部转让的,原合同关系消灭,产生一个新的合同关系,受让人取代原债权人的地位,成为新的债权人。合同权利部分转让的,受让人做为第三人加入到原合同关系中,与原债权人共同享有债权。 3、《合同法》第87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可变更合同的变更权”相关内容的介绍,您如果需要更多的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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