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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企业破产职工工资是否优先
释义
    一、企业破产职工工资是否优先
    企业破产职工工资不是优先,而是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之后再按顺序清偿职工工资、社保费用、经济补偿金、其他社保费用和公司的欠税等债务。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公司破产清算程序
    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有:
    1.宣报破产后进入破产清算;
    2.成立清算组;
    3.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
    4.破产企业的财务审计;
    5.破产财产的清理、清算;
    6.破产债权;
    7.债权人会议;
    8.和解;
    9.破产财产的处理与分配;
    10.破产终结。
    
    三、公司申请破产费用
    小公司申请破产要缴纳的费用没有统一金额规定,要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确定。主要的是要支付的费用有向法院交纳案件受理费,收费标准为根据破产财产金额,按《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的比例减半收取,最高30万元。管理人收取的清算服务报酬及相应的清算办公费用。管理人的报酬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来确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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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5:4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