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附条件的合同如何解除 |
释义 | 一、有附条件的合同如何解除 有附条件的合同的解除方式可以是协议解除和法定解除和附解除条件成立时,合同解除。协议解除是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解除合同;法定解除是出现法定解除事由后可以向法院申请解除合同;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解除条件成立时,合同就会解除。 二、附条件合同无效的情形 1.合同当事人中有人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订立合同或合同约定的内同不是合同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合同约定的内容或签订程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三、附条件的合同和无权处分 附条件的合同是说条件成立合同就生效,而无权处分是从一开始就没有权限处理别人的事情,除非是对方后面追加,否则实施的行为都是视为无效的行为。法律网提醒您,无权处分合同是效力待定合同。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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