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征地补偿费是可以继承的吗 |
释义 | 一、征地补偿费是可以继承的吗 征地补偿费是不可以继承的。村民的征地补偿费是国家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偿,由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给丧失承包地的承包农户家庭,用于对失去土地农户的预期损失补偿及安置。法律网提醒您,征地补偿款性质上不属于承包收益,不能列入遗产范围。 二、征地时安置补偿费归谁所有 征地时安置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 三、可继承的财产范围法律规定 可继承的财产范围法律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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