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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丧失继承权的情况是哪些
释义
    一、丧失继承权的情况是哪些
    丧失继承权的情况是以下几点: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4.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6.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7.受遗赠人有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二、丧失继承权由哪个机关认定
    丧失继承权由人民法院认定。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遗产继承中,继承人之间因是否丧失继承权发生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确认其是否丧失继承权。
    
    三、可以获得继承权的人员有哪些
    可以获得继承权的人员有:
    1.法定继承人。即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或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法律网提醒您,公民可以立遗嘱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
    3.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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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15:47:03